以法治力量保障和推动绿水青山建设

作者: 来源: 关注:238 时间:2017-05-17 10:03


以法治力量保障和推动绿水青山建设

区人大常委会组织《森林法》执法检查

5月16日,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,对我区《森林法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继民、副主任程秋霞、李兴贵、李忠新、柴启德、王勇参加,副区长王玉洁陪同。


在实地查看了汇友金核桃有限公司文祖生产基地、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胡山林场北山顶的造林绿化,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后,王继民指出,从实地察看和汇报的情况可以看出,近年来,区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围绕贯彻实施森林法律、法规作了大量的工作,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,林业资源安全保障更加有力,城乡生态面貌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,林业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。各位主任、委员和代表对《森林法》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林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。


王继民强调,要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执法履职意识。贯彻实施好《森林法》、保护好珍贵林业资源是贯彻中央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落实“五大发展理念”的硬性要求,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生态提升工程的重要保障,是建设产业发达、环境优美、人民幸福济南东部新区的重要保证。要认真落实《森林法》,严格进行执法。要抓好《森林法》的学习和宣传,提升领导干部和全区人民的林业法制观念和森林生态意识。要保护好林业资源安全,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,巩固林业建设成果。要健全森林管护网格体系,建立健全森林管护长效机制,依法对全区林业资源实行常年有效管护。要做好绿化工作,服务林业产业发展。加大植树造林荒山绿化力度,提升绿化质量,确保林木成活率和生长质量,真正实现植绿见绿。强化扶持引导,提高林业产业发展保障水平。要多元化培育林业经营主体,引导开展适度规模经营。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参与支持林业建设工作,积极建言献策,营造浓厚氛围,为建设产业发达、环境优美、人民幸福的济南东部新区作出新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