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
作者: 来源:章丘人大 关注:298 时间:2017-02-05 13:29
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——2017年2月5日在济南市章丘区第十七届
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
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代院长  赵悦红
 
各位代表:
      现在,我代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。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。
      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,人大有力监督,政府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努力为章丘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。五年来,共办结各类案件54960件,居济南法院之首。先后被山东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,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,被评为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,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、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。2017年1月,区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。
      一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服务保障工作大局
      五年来,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,在产业转型升级、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努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结案数量上升40.3 %,各项办案指标在济南法院名列前茅。
      一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,维护社会稳定。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2840件。始终保持对严重侵犯人身、财产犯罪的高压态势,审结故意杀人、伤害、抢劫、盗窃等犯罪777件1298人。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,依法对549名“醉驾”人员追究了刑事责任。严厉打击食品、药品、毒品类犯罪和污染环境犯罪,对该类案件一律不适用缓刑,审结案件118件223人。积极参与平安章丘建设,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项行动,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等案件20件,涉案金额近亿元,涉及受害人1000余人。依法审理“5·20”保利民爆爆炸事故案、普集上皋村倾倒废液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。贯彻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审结182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通过实施心理疏导、判后回访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,帮助未成年犯早日回归社会。
      二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。统筹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185件。积极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司法保障,在我区煤矿关停工作过程中,快速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00余件。认真做好商品房买卖、物业、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的审理,审结案件943件,依法保障章丘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。审慎处理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,依法保护合法权益,审结案件3250件,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。
      三是维护市场秩序,服务经济发展。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济行为,五年来共审结商事案件15106件,标的额 31.48亿元。针对金融借款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,确立专门的业务审判庭,实行专业化审判,审结金融借款纠纷7030件,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。审理买卖、承揽、租赁等合同纠纷4607件,保护守约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。在事关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中勇于担当,及时受理山东明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案件,1068名职工的第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。在恒润帝景烂尾楼处置过程中,依法开展破产工作,公开拍卖楼盘,烂尾楼项目重新启动,绝大多数的购房户得到妥善处理。原章丘市琅沟煤矿、章丘市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、章丘市供销社综合服务公司等一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顺利终结。
      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,促进依法行政。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281件,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5件。以实质性解决纠纷为目的,把行政协调工作贯穿办案始终,案件和解撤诉率26.3 %。结合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文书送达、执法尺度等方面的问题,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。为2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,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。积极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司法服务,在明水中心商贸区、城北综合体等重大项目、重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,提供法律咨询。
      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,力破执行难题。五年来共执结案件15064件,标的额21.78亿元。加大信用惩戒力度,将1.2万人纳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名单,对其贷款、乘坐飞机、高铁等进行限制,并通过网络、微信等向社会发布,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。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优势,根据当事人提供线索出警195人次,控制被执行人 178人。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,对765人采取了拘留、拘传等措施,采取搜查措施242次,异地查控867人次。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,将12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上升了11.2%,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。
      二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,认真落实司法为民
五年来,区法院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,积极推进工作机制改革,提高诉讼服务实效。诉前调解、上诉约谈等做法得到了区委、人大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,《人民法院报》头版头条、最高法院信息对上诉约谈制度进行介绍。
      一是大力开展诉前调解,让纠纷化解更加方便快捷。为了更好地实现繁简分流,提高纠纷处理效率,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制度,对当事人起诉的纠纷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,不立案、不收费,先行开展诉前调解,抓住矛盾尚未进一步升级的关键环节,尽可能把纠纷解决在立案前。简化工作程序,对案情简单的纠纷做到随到随调、当日结案,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。五年来,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离婚、继承、物业等纠纷5000余起。2016年5月,济南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现场会在章丘召开,章丘法院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。
      二是主动开展上诉约谈,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。为了尽最大可能将纠纷解决在基层,减少因上诉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,节约诉讼成本,法院探索建立了上诉约谈制度,对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,由院长、庭长主动约请当事人进行座谈,为双方当事人和解再提供一次机会,力争彻底化解矛盾。该制度实施五年来,有502件上诉案件经约谈促成了当事人和解,占提出上诉案件的三分之一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      三是积极转变审判方式,努力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家庭矛盾处理不当,极易诱发刑事案件的发生,影响社会稳定。我院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,把促进家庭和睦稳定、弘扬传统家庭美德作为案件审理的重要指导原则,设立了体现家事特色的调解室,对所有家事案件先行开展调解工作,努力修复婚姻家庭关系。选拔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女子合议庭,吸收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、长期从事妇女儿童维权的人民陪审员,参与案件审理,开展心理疏导,促进矛盾化解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97.85%,使许多夫妻重归于好。
      四是有效发挥人民法庭便民优势,切实方便基层群众诉讼。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实际,优化诉讼服务大厅功能,提升法庭信息化水平,改善法庭诉讼环境。新设立了高官寨法庭,有效解决了北部群众距离法庭较远、诉讼不便的问题。人民法庭积极为辖区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,有效化解在旧村改造、土地承包等领域中出现的纠纷,维护了社会稳定。2014年7月,第三次全国法庭工作会在济南召开,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、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,参加会议的各省高级法院代表视察了我院圣井、刁镇两处人民法庭,对乡村法庭信息化、便民服务、上诉约谈、诉前调解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。
      三、着力提升工作透明度,努力确保公正司法
      五年来,区法院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,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,努力实现以监督促规范、以公开促公正。在办案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,法院办案质量连续五年位居济南法院前列。
      一是认真落实监督制度,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。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工作,五年来,区人大先后组织180余名人大代表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,组织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进行视察调研等,有效促进了法院工作水平的提升。
      二是大力推进司法民主,自觉接受人民陪审员监督。区人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高度重视,为法院任命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人民陪审员300多人,让人民陪审员参与立案、审判、执行、鉴定评估拍卖等各个办案环节,实现对办案工作的全程监督。五年来,人民陪审员参审1.4万人次,对法院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助推作用,促进了司法民主,推动了章丘的法治化建设。
      三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以互联网为依托,建设审判流程、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,向社会公开立案条件、诉讼执行流程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2.2万份,让司法权更好地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。所有庭审均同步录音录像,确保庭审全程留痕。建立案件电子查询系统,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。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,通报法院工作,征求意见建议。
      四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强化司法能力
      五年来,区法院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,抓班子带队伍,强素质转作风,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,一线法官年均结案196件,在济南法院名列前茅。
     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、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、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认真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针对法院工作任务重、压力大的现状,通过加强思想引导,强化干警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,确保了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。
      二是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。五年来,法院新任年轻法官48人,为了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岗位,加大业务培训力度,通过举办法官论坛、庭审观摩、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,促进业务能力提升,优化了队伍结构,增强了队伍活力。
      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,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认真落实过问案件登记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,组织干警520人次到监狱、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,加大廉政监察力度,五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。
      四是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。按照上级要求,认真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,严格程序步骤,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,择优选拔首批入额法官53名,为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     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,我们深切地感受到,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,是法院审判工作全面发展、队伍素质显著提升、审判质效不断提高的五年。省市法院和区委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,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。法院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发展,关键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,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,政府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。在此,我代表全院干警,向一直关心、支持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!
      五年来,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,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,主要表现在:案件数量持续增长,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;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不断提高,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;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等。对这些问题,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,努力加以解决。
      下一步,区法院将认真贯彻中共济南市章丘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精神,紧紧围绕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,把握撤市设区重大机遇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推进章丘法治建设,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。
      一是以审判工作为中心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。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打造省会产业高地、宜居新区、文旅名城的发展定位,积极为全区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依法打击刑事犯罪,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。从根本上化解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规范经济行为,促进经济建康发展。依法审理行政案件,有效化解行政纠纷。
      二是以破解“执行难”为重点,不断加大执行力度。按照最高法院关于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工作目标,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,把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“黑名单”,对其信贷、高消费、入党、入伍等进行限制,让失信者寸步难行。创新执行方式,通过悬赏执行、曝光“老赖”等形式,提高执行威慑力。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打击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。建立快速执行工作机制,提高执行效率。
     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,落实各项服务措施。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功能,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优势,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,形成纠纷化解合力。进一步推进上诉约谈、诉前调解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创新,努力取得更多更好的实效。进一步落实繁简分流工作机制,提高办案效率,减轻当事人诉累。
      四是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,不断提升司法水平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有关要求,深入开展审判团队建设,建立科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,实现让审理者裁判,让裁判者负责。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,提升法官职业素养,打造优秀的法官队伍,促进审判质效提升。
      五是以队伍建设为基础,努力确保公正司法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确保公正廉洁司法。
      各位代表,在新的一年里,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,在政府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扎实工作,开拓进取,为建设产业发达、环境优美、人民幸福的济南东部新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